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18-024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17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7,4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5万元,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乐惠国际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2450号
《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5,820,865.30元,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75,542,275.28元,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88,113,411.08元,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7,329,596.36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分红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按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75,542,275.2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54,227.53元;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4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元(税前),共计派发人民币2,235万元。本次不送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无重大投资的,公司应当进行分红。
(二)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说明
为实现公司在啤酒、饮料、乳品三大液体食品装备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于2017年 12月 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NSMMagnettechnikGmbH收购NSMPacktecGmbH100%股权的议案》,收购价为400万欧元,2018年3月9日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全部交割。
2018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4月11日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大目湾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投资总额约19,952万元,建设周期36个月。
以上资金投入均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形成占用。
(三)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7年度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内生增
长和外延式发展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惠国际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惠国际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