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
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603,997.8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627,002.13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万元)
1 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 安吉热威 54,289.65 45,568.18
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2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 热威汽零
有限公司年产500万 28,662.97 24,089.17
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热威股份
目 6,315.98 6,315.98
合计 89,268.60 75,973.32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股份”为本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原因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研发人员薪酬并领用
研发材料。考虑到由于公司研发人员薪酬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研发
材料费用先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并按需领用,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
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
程中涉及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材料款项拟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先行支付,公司
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垫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出等额资金置换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安排,向财务部门事先报备拟以募集
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项目清单;
2、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费用,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3、财务部门根据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明细账中记录的由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定期将前期从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
4、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集资金拟投入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