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18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李辉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至2011年8月历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贸易二部副经理、矿产经营部总经理、钢铁原料部总经理兼国际钢铁产业事业部长助理;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