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022 年 8 月 26 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7)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 252,055.32 万元;2020 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5,357.80 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祖平,199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符永富,2009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询价结果确定。费用总计 104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计)费用 69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
费用 20 万元;2022 年信息系统核查报告 14 万元;职业经理年度业绩审核
费用 1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
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