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金永先生、邢明先生及涂显亚女士自 2015 年 3 月起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至今连任时间已达到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段华友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韦飞俊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及陈海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截至目前,本次提名的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均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1、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提名陈海鹰、段华友、韦飞俊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海鹰,男,汉族,1974 年 1 月出生,海南万宁人,大学博
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地理教研组中学一级教师;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地理教研组中学一级教师;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讲师、旅游学院副教授。现任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段华友,男,汉族,1972 年 11 月出生,安徽桐城人,中共
党员,会计学博士,现任海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科带头人、公司财务与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海南省第一批“南海名家”人选,海南省领军人才,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负责人。
韦飞俊,男,汉族,1966 年 10 月出生,浙江金华人,注册
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局担任主办会计;东阳圣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及法人、海南省浙江商会税务顾问、海南纳税人学堂光明分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