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79,324.71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31,811.1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25,190,577.25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19,057.72元,扣除本年支付2017年度股利15,8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092,078.09元。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8,960,000元(含税)。
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32.2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