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7年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0,736,289.68 元,公司 2017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47,079,615.0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5,412,196.07 元,减本年支付 2016 年度股利 18,960,000.00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531,811.10元。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800,000.00元(含税)。
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 4月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