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持有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8,2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海钢集团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67,5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格。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钢集团《关于计划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海钢集团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8,29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2017年7月5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21),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海钢集团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海钢集团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10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区间为10.76至14.07 元/股。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32)。减持后,海钢集团仍持有公司8,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海钢集团经营发展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海钢集团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567,500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
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格。
7.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锁定期满
后24个月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50%,减
持价格(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格。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海钢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钢集团拟减持股份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海钢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海钢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三)海钢集团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海钢集团《关于计划减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