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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博通集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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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7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0,424,9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7,521,248.3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4,027,610.86 元,合并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 26,328,343.71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0,849,431.33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0,424,9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521,248.3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尽管出现阶段性亏损,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在
弥补本年度亏损后,合并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6,328,343.71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0,849,431.33 元。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的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现金流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审慎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
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条件、金额比例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盈利,且当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可满足股东每股分红不低于 0.05元(税前)时,授权董事会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金额为上限,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方案注重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有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符合条件为前提,相关指标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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