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13.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6.00 万股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
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博通集成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13.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53 人
4、首次行权价格:72.2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许琇惠 财务总监 20.00 7.51% 0.1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93.00 72.49% 1.28%
骨干人员(52 人)
合计(53 人) 213.00 80.00% 1.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 个月内分四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四个行权期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①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即以 2020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
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
系数(X)核算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在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
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对象 业绩考核具体目标(A)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
年度 (X)
A≥60% 1.0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1 年 2021 年净利润 60%>A≥45% 0.8
权第一个行权期 增长率 45%>A≥30% 0.5
A<30% 0
A≥100% 1.0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2 年 2022 年净利润 100%>A≥80% 0.8
权第二个行权期 增长率 80%>A≥60% 0.5
A<60% 0
A≥140% 1.0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3 年 2023 年净利润 140%>A≥120% 0.8
权第三个行权期 增长率
120%>A≥100% 0.5
A<100% 0
A≥180% 1.0
首次授予股票期 2024 年 2024 年净利润 180%>A≥160% 0.8
权第四个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