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836,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34%;
本次权益变动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76,166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1.34%;
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到股东化医集团的《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
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化医集团因资金需求,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84%,具体情况如
下: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重庆化医控股 人民币普通 2022年2月
大宗交易 10,160,000 11.69 1.9984%
(集团)公司 股(A 股) 10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重庆化医控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67,836,166 13.34% 57,676,166 11.34%
(集团)公司 股(A 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化医集团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2、化医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