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已离职)毛志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即毛志国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125,800股,陈春莲女士拟减持不超过251,475股。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收到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的《关于拟减持振华股份股票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名称
毛志国、陈春莲
(二)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来源
毛志国 4,503,200 2.0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陈春莲 1,005,900 0.46%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注:毛志国先生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离职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
陈春莲女士员原为公司监事,离职日期为2017年5月8日。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姓名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毛志国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12月29日 11.01-13.57 1,420,300 0.65%
陈春莲 2017年11月22日
-2017年12月28日 12.28-14.52 330,600 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日、11月25日、12月8日、12月12日以及2018年1月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进展及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2017-031、2017-033、2017-034、2018-0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及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1、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占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
姓名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上限(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的比例
毛志国 1,125,800 0.51% 25%
陈春莲 251,475 0.11% 25%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3月1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7日。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等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三)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振华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