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5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
净利润 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703.35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 47,241.46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418,967,572 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569,027.16 元(含税)。2024 年半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4 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4 年半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6.4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中
期分红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中期分
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准予董事会实施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