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5 公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2,569,027.16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宿迁联盛 60306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龙锐
电话 0527-8286 0006
办公地址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
扬子路88号
电子信箱 irm@china944.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508,752,075.54 3,226,627,714.75 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76,540,065.47 2,091,744,347.23 -0.7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727,004,485.17 698,794,516.12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033,457.13 36,186,338.15 -25.2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0,410,467.60 32,944,072.98 -38.0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010,688.71 -37,571,693.18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9 1.94 减少0.6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45 0.0909 -29.0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45 0.0909 -29.04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47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的股份数量
数量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 境内非
公司 国有法 19.09 80,000,000 80,000,000 无 0
人
王宝光 境内自 15.62 65,433,334 65,433,334 无 0
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本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 其他 8.52 35,698,757 0 无 0
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 其他 8.18 34,280,000 0 无 0
限合伙)
项瞻波 境内自 7.76 32,500,000 32,500,000 无 0
然人
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 其他 3.11 13,028,010 0 无 0
限合伙)
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 其他 2.97 12,457,500 0 无 0
限合伙)
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 其他 2.69 11,259,539 0 无 0
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孙作席 境内自 2.39 10,000,000 10,000,000 无 0
然人
中银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中银 其他 2.28 9,573,184 0 无 0
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拓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项瞻波持有联拓控股 90%
的股权,且担任联拓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构成一致行动
人;王宝光系项瞻波配偶的胞姐之配偶;孙作席系项瞻
波表姐的配偶。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