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生效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之一
涉案的金额:1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丁文菁女士就与公
司的名誉权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
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沪 0104 民初 33528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1)沪 0104 民初
33528 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丁文菁的全部诉
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丁文菁女士因不服提起上诉,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
民法院寄来的上诉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来(2022)沪 01
民终 9676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应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443 元,由丁文菁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二审判决已生效,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