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5.4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
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 2021 年 2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99.00 万份。天
元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2021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2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06 元/股调整为 15.998 元/股。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 20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 1 人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870,000 份。
3、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3.5 万份。
4、2022 年 4 月 20 日,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998 元/股调整为 15.928 元/股。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40%,17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95.4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截止
日期为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
等待期为 14 个月,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授予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
序号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一)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可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二)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情形,满足可行权条
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9-2020年净利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润平均值为16,651.02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万元,公司2021年净利
(三) 2019-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 润27,994.35万元,较
不低于20%。(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19-2020年净利润平
润) 均 值 净 利 润 值 增 长
68.12%。上述公司业绩
考核达成。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
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确定
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标准系数(K)
杰出(S)
优秀(A) 17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
良好(B+) K=1.0 象中,177名激励对象
(四) 良好(B) 个人考核结果为“一
一般(B-) 般”及以上,均满足全
待改进(C) K=0.7 部行权条件。
不合格(D) K=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