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8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9.1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376.82万元,超募资金为 56,119.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11月 2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763891_B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号 投资额
1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 43,000.00 37,498.62
料项目
2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 15,000.00 15,000.00
中心项目
3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5,553.47 5,553.47
4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205.51 4,205.51
5 补充流动性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2,758.98 87,257.60
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进度,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涉及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外汇方式支付的,应明确外汇种类和金额;
2、业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单据,执行公司资金审批权限,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单据,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完成款项支付;
3、办理外汇支付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
4、公司财务部门按月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5、财务部门按月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并附明细台账,由募投项目责任部门确认、财务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
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同时抄送保荐机构关于明细台账的内部审核情况;
6、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需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划转时间、金额、账户信息等;
7、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