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3-007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通”)于2023年0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87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81.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08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半导体测试设备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中心一 43,615.04 43,615.04
期项目
2 年产 1,000 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 11,066.15 11,066.15
零配件及组件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74,681.19 74,681.19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操作流程
1、有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额度,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确认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事宜,并建立票据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按季度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部分银行退回保证金后扣票据款,其余银行将保证金直接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剩余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
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使用信用证(国际/国内信用证)具体操作流程
1、有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拟使用信用证支付的金额,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确认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信用证开具(存保证金或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事宜,并建立信用证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每季度统计信用证已开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开具的信用证到期支付后,根据垫付的信用证统计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审批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务部根据置换清单,将信用证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相关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使用自有外汇具体操作流程
1、有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拟使用自有外汇的种类及支付的金额,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财务部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确认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外汇付款,并建立明细台账,并按月汇总使用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务部每季度统计未置换的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根据垫付的外汇统计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相关审批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务部根据置换清单,将外汇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相关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其他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如发现存在使用及置换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改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