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3-039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加
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 531,300 份,行权有效期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 年第二季度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76,87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14.47%;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127,890 股,
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24.0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上述会议相关信息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公告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60)。
3、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4、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80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 20.64 元/股;原激励对象中 25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880,000 份;1 名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共 60,000 份;15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 D,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 120,400 份;19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或部
门绩效考核结果为 B 或 C,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共 35,100份。合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095,500 份。经上述调整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31,300 份。
6、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截至 2023 年 累计行权占
2023 年第 2
序 本期可行权 6 月 30 日累 本期可行权
姓名 职务 季度行权数
号 数量(份) 计行权总量 总量的比重
量(份)
(份)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姜强 副总经理 52,000 0 0 0
董事、财务总
2 嵇玉芳 26,000 0 0 0
监
3 王新余 副总经理 26,000 0 0 0
董事、董事会
4 薛运普 16,000 10,000 10,000 62.50
秘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20,000 10,000 10,000 8.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11,300 66,870 117,890 28.66%
合 计 531,300 76,870 127,890 24.07%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共有 39 名激励对象行权或部分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 年第二季度,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76,870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行权股票锁定 6 个月;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51,020 76,870 100,127,890
总计 100,051,020 76,870 100,127,890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
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股份为 127,890 股,2023 年第二季度获得募集资金 1,582,897.80 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缴款资金为 1,582,897.80 元,其中新增股本 76,870 元,1,506,027.80
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