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 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58,6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8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3,949.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104,050.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1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 使用比例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计投资额 账户余额
1 永吉盛珑酒盒生 27,574.75 12,986.80 6,741.41 51.91% 6,245.39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偿还澳洲并购项 8,126.41 1,600.00 1,577.84 98.62% 22.16
目贷款
合计 35,701.16 14,586.80 8,319.25 - 6,267.55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使用流动资金归还,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