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网络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4,357,4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85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代兴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由于近期疫情封控,所有董事以视频通讯形
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由于近期疫情封控,所有监事以视频通讯形
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余根潇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部分以视频通讯形式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4,357,4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经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全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玉祥、江琪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