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103,704,100.00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分红权。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公司 2021 年 1- 6 实现合并净利润 82,601,838.22
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458,660.09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42,459,467.47,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479,969,543.5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和资本公积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 103,704,100.00 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分红权。如在本次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
情况,综合考虑未来的资金需要和股东的投资回报诉求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连续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