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曹澎波先生的配偶戴轶女士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曹澎波先生的配偶戴轶女士在二级市场买卖了公司股票,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500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2-11-15 买入 1,200 29.88 35,856
2022-11-29 买入 1,300 28.28 36,764
2022-12-1 卖出 2,500 31.24 78,100
2022-12-14 买入 1,200 32.88 39,456
2023-1-3 买入 600 30.70 18,420
2023-1-6 买入 700 30.65 21,455
戴轶女士上述短线交易获盈利5,48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轶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
公司知悉本次短线交易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曹澎波先生及其配偶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戴轶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交易的所得收益。2023年1月9日,戴轶女士已主动将所获收益5,480元全数上交公司。
2. 经调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是戴轶女士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曹澎波先生对本次短线交易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配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本次交易行为是戴轶女士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曹澎波先生及其配偶戴轶女士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曹澎波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曹澎波先生及其配偶戴轶女士承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票,且若卖出股票时有收益的,收益将上交公司所有。
4.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宣传及培训,加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提示相关人员及其亲属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