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
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进行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 号)核准,公司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957,470 股,每股发行价为 9.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3,999,999.9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14,957.0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785,024.83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和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16Z0008 号和容诚验字[2021]216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有保障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相关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91,262,107.34 12,516,817,946.59
负债总额 5,567,443,221.02 7,268,012,638.41
资产净额 4,623,818,886.32 5,248,805,308.1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2,533,158.39 855,481,997.61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8.39%。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德邦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无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