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拟将部分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和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分配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前):
持有人 职务 持有份额(万份)占本期持股计划
的比例
1 崔维星 董事长、总经理 1,059.00 5.84%
2 崔维刚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韩永彦 董事、副总经理
4 单剑林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5 汤先保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其他员工(162人) 7,567.25 41.76%
预留 9,495.99 52.40%
合计 18,122.24 100.00%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份额初始上限为11,494.95万份,最终确定为9,495.99万份,暂由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代为持有。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了1795名认购对象认购部分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1795名参与人认购部分预留份额,合计9,337.69万份。剩余预留份额158.30万份暂由公司控股股东德邦控股继续代为持有。
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
持有人 职务 持有份额(万份)占本期持股计划
的比例
1 崔维星 董事长、总经理
2 崔维刚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韩永彦 董事、副总经理
1,072.80 5.92%
4 单剑林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5 汤先保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6 唐震 监事
其他员工(1956人) 16,891.14 93.21%
预留 158.30 0.87%
合计 18122.24 100.00%
三、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预留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事宜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
3、公司本次就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