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94,188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
规定,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 894,188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给 28 名激励对象,并确定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授予价格为 6.54 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6.54 元/股调整至 6.37 元/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预留部分授予日:2022 年 7 月 8 日
2.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6.37 元/股
3. 预留部分授予人数:28 人
4. 预留授予数量:894,188 股
5.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情况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股)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总股本
划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共 28 人 894,188 11.30% 0.1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因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2022 年,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因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予,限售期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内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行解除限售,该等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业绩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预留部分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为基数,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制性股票于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2022 年 授 以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为基数,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60%。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管理费用中列示的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根据制定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全额解除限售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28 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限制性股票 894,188 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6258 号)》,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吴慧华等 28 名激励
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伍佰陆拾玖万伍仟玖佰柒拾柒元伍角陆分(¥5,695,977.56 元)。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不会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本。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894,188 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
户登记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64,340,436 -894,188 863,446,24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415,960 894,188 5,310,148
合计 868,756,396 0 868,756,396
备注: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述股本合计数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数。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筹集资金总额为 5,695,977.56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根据
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580.33 万元,2022-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授予数 预计摊销总费 2022 年(万 2023 年(万 2024 年(万
量(万股) 用(万元) 元) 元) 元)
89.4188 580.33 217.62 290.16 72.54
注:预计摊销总费用与 3 年摊销汇总有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未考虑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或失效等情况,实际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