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9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97.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59,202.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2 年1 月 5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06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 60,000.00 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智能化年产 12 万吨高性能 156,100.00 53,000.00
环保锦纶纤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163,100.00 60,000.00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85%,经营现金流充沛,不
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07,689,231.94 5,453,002,813.39
负债总额 2,918,547,395.96 2,450,690,521.59
净资产 3,589,141,835.98 3,002,312,291.80
2021 年度(1-9 月) 2020 年度(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964,002.49 486,297,137.94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 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金额: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000.00 18,000,000.00 65,243.84 0
2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000.00 18,000,000.00 59,289.18 0
3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