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
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2,098,4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4.22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施清岛 652,098,408 100.0000 是
1.02 沈卫锋 652,098,408 100.0000 是
1.03 张长建 652,098,408 100.0000 是
1.04 吴谨造 652,098,408 100.0000 是
1.05 吴谨卫 652,098,408 100.0000 是
1.06 沈俊超 652,098,408 100.000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王瑞 652,098,408 100.0000 是
2.02 宋夏云 652,098,408 100.0000 是
2.03 覃小红 652,098,408 100.0000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魏翔 652,098,408 100.0000 是
3.02 吴文明 652,098,408 100.0000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1.01 施清岛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2 沈卫锋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3 张长建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4 吴谨造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5 吴谨卫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6 沈俊超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1 王瑞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 宋夏云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3 覃小红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1 魏翔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2 吴文明 26,544,22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顾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