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0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 年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6,522,442.63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00,738,062.31元。截止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92,559,179.4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9,401,793.34元。综合考虑后,
董事会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0,472,000.00元,本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2号公告。
关联董事施秀幼、施清岛、沈卫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05月0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