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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可川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每 10 股拟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说明:公司生产的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领域,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系统的零组件生产企业及制造服务企业。近年来,作为国家大力发展和着重培育的战略新兴支柱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逐步成长为我国社会经济中产业链辐射长、资源集成度高和技术进步快的重点产业领域。同时,在物联网、5G 和新能源电池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的推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进入不断升级换代的快速发展新时期。功能性器件行业是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的重要辅助和配套行业,行业的市场容量、发展空间、技术发展方向等与下游应用行业紧密相连。公司将充分发挥先发优势,牢牢把握下游快速发展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增强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在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子公司新型材料及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能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478,090.3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8,914,992.2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

617,364,333.0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8,6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367,192,813.98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8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拟分配现
金红利合计 3,440 万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71%;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632 万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器件行业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行业。国内的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众多且下游客户对于功能性器件的定制化需求不同。因此,国内的功能性器件生产厂商形成了稳定的下游客户群体和细分应用领域。

  一方面,我国功能性器件行业受下游行业产业分布较为集中的影响,消费电子领域和新能源电池领域产业集聚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也聚集了大量为前述客户提供配套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厂家,功能性器件行业地域分布较为集中。

  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对于消费电子、新能源电池等终端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等要求越来越高,下游客户对于功能性器件生产厂商也普遍采用严格的“供应商准入+长期合作”的模式。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响应速度快的功能性器件生产商将获得更多优质、强大的客户资源推动行业向专业化、高附加值化的方向发展。

  综上,下游行业和客户的集中推动功能性器件行业不断的快速集中,优势企
业将在不断的行业集中下快速成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的功能性器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领域,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系统的零组件生产企业及制造服务企业。近年来,作为国家大力发展和着重培育的战略新兴支柱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逐步成长为我国社会经济中产业链辐射长、资源集成度高和技术进步快的重点产业领域。同时,在物联网、5G 和新能源电池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的推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进入不断升级换代的快速发展新时期。功能性器件行业是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的重要辅助和配套行业,行业的市场容量、发展空间、技术发展方向等与下游应用行业紧密相连。

  公司将充分发挥先发优势,牢牢把握下游快速发展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增强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 年,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包括募投项目、子公司新型材料及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能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留存现金以及多种融资方式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 2020、2021、2022 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80.65%,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抢抓发展机遇,支持公司进一步产能升级和技术革新,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在实施完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子公司新型 材料及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及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能和 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0、2021、2022 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80.65%,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 红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满足《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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