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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50:科林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8-01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在科林电气南区办公楼会议室并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58,461.13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897,401.35

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556,965.19

元人民币。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001,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邯郸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理、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该授信额度自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亿元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

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