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华林先生和刘文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46,88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拟聘任刘南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2、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2年 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0.04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