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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浙江黎明: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8.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890.2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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