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31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后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