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546,764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其后公司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上报了申请材料。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5月9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0月23日,公司公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酒家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8〕96号),广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4、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
发表了相关意见。
5、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
案》、《关于向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8年11月19日为授予日,授予255名激励对
象401.9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相关
意见。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审议时间 审议会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原因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第四届董事会第 股票期权数量为 255人调整为247 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
2020年4月27日 二次会议、第四 401.95万份,行 人,授予的股票期 合激励条件及第一个行权
届监事会第二次 权价格为17.86 权由401.95万份调 期行权条件财务业绩考核
会议 元/份。 整为252.5793万 目标未达标。
份。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
第四届董事会第 股票期权数量为 247人调整为231 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可行权
2021年9月17日 十次会议、第四 252.5793万份, 人,授予的股票期 期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
届监事会第九次 行权价格为 权由252.5793万份 标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
会议 17.86元/份。 调整为326.4684万 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
份(注),股票期 权。同时公司实施了2018
权的行权价格由 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度
17.86元/份调整为 权益分派、2020年度权益
11.97元/份。 分派。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31人调整为220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部
第四届董事会第 第三个行权期股 人,授予的第三个 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可行权
十六次会议、第 票期权数量为 行权期股票期权由 期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
2022年10月26日 四届监事会第十 1,635,301 份, 1,635,301份调整 标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
四次会议 行权价格为 为1,546,764份, 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
11.97 元/份。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权。同时公司实施了2021
格由11.97元/份调 年度权益分派。
整为11.57元/份。
注:2021年9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授予的股票期权由252.5793万份调整为326.4684万份,上述股票期权含第二个行权
期和第三个行权期份额。
(四)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行权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达成的议案》。公司23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29,383份,同意公司为前述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关意见。
上述股票期权自2021年12月25日进入自主行权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
2月22日期间,激励对象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1,629,383股,占本行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
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序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形,满足行权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1)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