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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43 沪市 广州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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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43:广州酒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603043:广州酒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资质: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 202 名、注册会计师人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超过 434 人;2019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9.90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 2.5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 年末职业保险购买基金 649.2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中,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
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 2021 年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与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能够严格执行指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备案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
  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
  观和公正。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聘请广州
  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
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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