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3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7 亿元),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
案》;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回报。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增
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2 亿元及公司运营中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5 亿元。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 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8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5,900.00 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125.47 万元
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1.53 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473.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1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金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酒家集团股 3602000729200588967 专户 3,066.68
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利
广州东风支行(注) 口福食品有限公 391120100100186119 专户 6,974.37
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酒家集团利
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口福食品有限公 605019774 专户 1,886.74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酒家集团利
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口福食品有限公 3602000729200596821 专户 1,790.47
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广州酒家集团电 05871504000002935 专户 6,538.29
有限公司 子商务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利
广州东风支行 口福(梅州)食 399000100100240190 专户 1,624.92
品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利 399000100100240072 专户 2,899.94
广州东风支行 口福(湘潭)食
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酒家集团利
营业部 口福(湘潭)食 630882354 专户 144.97
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利口福(佛山) 630883239 专户 935.64
营业部 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酒(深圳)餐 3602000719200670229 专户 2,893.05
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饮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8,755.07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越秀支行
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
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
州东风支行。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概况。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主 要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 资品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的具体措施。
2.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概况。为控制风险,主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3.委托理财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7 亿
元(含 7 亿元)。
4.委托理财的期限。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一年。
5.授权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 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本次委托理财的是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 部资金管理需求。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以实际条款为准。其中,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主要投向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
公司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元)
资产总计 2,932,003,677.90 2,502,638,048.26
负债总计 720,388,861.25 508,363,293.76
股东权益 2,211,614,816.65 1,994,274,754.50
货币资金 1,295,638,085.44 1,242,295,787.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381,794.09 476,022,138.6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 12.96 亿元,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4%。同时,根据公司行业及季节性产品经营波动性特点,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合理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并增厚股东回报。
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或者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