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2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55%。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647,045,294.12 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3,996,1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198,855.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5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