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3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65号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5,826,8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274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沈肇章、曹庸均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立令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卢加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826,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826,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826,86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769,760 99.9792 0 0.0000 57,100 0.0208
5.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769,260 99.9791 500 0.0001 57,100 0.0208
6.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769,760 99.9792 0 0.0000 57,100 0.0208
7.议案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75,368,088 99.8336 144,572 0.0524 314,200 0.11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5 限公司2018年度利 864,816 93.7555 500 0.0542 57,100 6.1903
润分配的议案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6 限公司2018年度募 865,316 93.8097 0 0.0000 57,100 6.1903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7 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 463,644 50.2640 144,572 15.6732 314,200 34.0627
董事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意见。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5、6、7,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与会人员听取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少宏、汪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