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1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61,598,473.60元(含税)。
2.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3,947,333.56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64,158,956.61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2.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