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2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41,398,664.40元(含税)。
2.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我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088,451.42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14,005,020.81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41,398,664.4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1.5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