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1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403.05万份,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40,399.6184万股的0.9977%。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
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日期:2017年6月27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第12层(自编层第13层)全层单元
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收藏品零售(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工艺美术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商品批发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停车场经营;冷冻肉批发;冷冻肉零 售;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冷库租赁服务;糕点、面包制造(不含现场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中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零 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糕点、面包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类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央厨房(具体经营项目以《餐饮服务许可证》载明为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936,060,509.85 1,736,544,614.59 1,555,284,92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715,969.55 234,632,940.60 225,035,10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3,717,703.26 229,317,953.14 224,427,976.7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4,104,489.04 854,489,260.39 699,505,461.19
总资产 1,328,235,722.19 1,158,638,482.13 971,954,449.15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0.66 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5 0.66 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4 0.65 0.63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7 2.41 1.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6 30.46 35.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0.32 29.77 35.55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徐伟兵,独立董事刘映红、王润培、王晓华、杨荣明。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张琼、监事陈浩源、职工监事郭伟雄。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立令,副总经理赵利平、潘建国,财务总监卢加。
二、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动力和创造力,倡导公司与管理团队持续发展的理念,帮助管理团队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的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强化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理念,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三、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403.05万份,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本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0,399.6184万股的0.9977%,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171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75 号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下述人员不得参与本计划: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对公司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已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3.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2)符合2014年9月4日前入职且未来三年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其中
一类人员:
①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②公司属下餐饮单位店长、厨师长(正职)、业务经理、点心主管、楼面经理(正职)、办公室主任级、工会主席;餐饮职能管理版块部门或职能经理;
③代表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或殊荣;公司确定为餐饮、食品制造的关键岗位技术或技能人才;
④至2017年9月30日止入职满十年的公司本部部门主管、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营销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部门主管级人员。
(3)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在公司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但上市前所获股票低于激励对象当前的贡献情况,经董事会认定可按一定比例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
1.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56人,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册员
工总人数4,134人的6.19%。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占激励对象总人数的1.17%;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253人,占激励
对象总人数的98.83%。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
2.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对这部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不仅充分考虑了激励对象的代表性和示范效应,而且有利于建立股东与上述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实现。
(三)授予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