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41
江苏·南京
二○二四年七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 工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 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 席会议。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相关人员于会议当天下午 15:00 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 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 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和发言。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 振动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 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在 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必须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若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八、本次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弃权处理。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周一)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周一)下午 15:30
(三)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4
年 07 月 0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 8 号汇智科技园 A3
栋之公司 701 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八)出席会议对象:
1、2024 年 06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会议主持人致辞,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六)现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等人员签署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进行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邓德强先生系为使公司独立董事比例符合法定要求而继续履职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议案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邓德强先生将停止履职,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将相应接替邓德强先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孙宇先生、黄冠雄先生、张伟先生、陈青女士、李建波先生(独立董事)五人组成,孙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唐婉虹女士(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独立董事)、高明波先生三人组成,唐婉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李建波先生(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独立董事)、孙宇先生三人组成,李建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徐志坚先生(独立董事)、唐婉虹女士(独立董事)、陈青女士三人组成,徐志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