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35 名,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9,2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还将发布相关提示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0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8 年 04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
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04 月 24 日披露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05 月 02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05 月 0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05 月 03 日为首次权益的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9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0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0.62 元/股调整为 10.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06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0,000 股变更为 100,898,000 股。
7、2018 年 09 月 0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09 月 05 日为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4 元/股。公司
单进行了核实。
8、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898,000 股变更为 100,948,000 股。
9、2019 年 06 月 0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290,400 股,回购价格为 10.33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15,000 股,回购价格为 8.2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948,000 股变更为 100,642,600 股。
10、2020 年 04 月 0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0,642,6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合计转增 40,257,04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642,600 股变更为 140,899,640 股。
11、2020 年 0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权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0.4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由原 607,600 股调整为 850,640 股,
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股份数量为由原 35,000 股调整为 49,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 364,560 股。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权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预留授
予的激励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
股份数量为 21,000 股。
13、2021 年 0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权益解
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16,800
股,回购价格为 6.98 元/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 469,280 股。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
(一)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其中,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首次授予权益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次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权益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次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权益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次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0
6 月 21 日届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为 469,28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33%。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除限售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与 2019 年相比增长率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 110,966,394.78 元,较 2019 年同期
低于 10%。 增长 54.03%,满足解除限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