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0-04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青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38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陈青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95,312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9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 2020 年 08 月 19 日收到陈青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江苏美思德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843,750 股
陈青 1,181,250 0.8384%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337,500 股
注:2020 年 04 月 0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0,642,60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陈青女士以“其他方式
取得”即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337,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2019/7/9~
陈青 281,250 0.1996% 16.13-17.48 2019 年 5 月 7 日
2019/11/21
注:上述“减持比例”指减持数量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竞价交易减 IPO 前取得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9/10 按市场 及资本公 个人资
陈青 持,不超过:
295,312 股 0.2096% ~2021/3/9 价格 积金转增 金需要
295,312 股 股本取得
注: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比例。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陈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青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陈青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陈青女士将根据个人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减持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陈青女士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