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编号:2021-054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3.70 万份
根据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泛微网络”)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8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5 名激励对象 153.70 万份股
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7.38 元/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53.70 100% 0.59%
务)人员(175 人)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 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
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四)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1-2023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
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在 2021-2023 年的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对应考核 定比 2020 年的营业收入
行权批次 年度 目标值增长率 目标值增长率 触发值增长率
(mA) (mB) (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20% 15% 1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44% 32% 21%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73% 52% 33%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P)
X≥mA 100%
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X) mB≤X
n≤X
x
公司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 每批次计划行权比例*P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绩效考核 3 分以上即“合格”,不满 3 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
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异议。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7.38 元/股
4、本次授予向 175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53.70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
下: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授予日股本总额
数量(万份) 权益数量的比例 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153.70 100% 0.59%
务)人员(175 人)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2、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减。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