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9 股票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17-033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88.7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67.00万股
的4.3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微网络”)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泛微网络”,股票代码“603039”。
上市日期:2017年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韦利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3006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批发、零售。
(二)公司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461,305,048.45 316,922,106.78 254,758,78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19,392.42 50,396,025.38 43,070,52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491,080.18 43,207,938.01 39,742,763.1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819,225.90 101,674,157.12 89,033,974.37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4,963,521.41 229,744,128.99 179,348,103.61
总资产 746,704,567.86 581,765,640.52 411,740,558.75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0 1.01 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0 1.01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03 0.86 0.7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6 24.64 2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9.63 21.12 25.1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韦利东、包小娟、周军
锋、王晨志、熊学武、金戈;独立董事洪亮、赵国红、凌旭峰。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主席刘筱玲、外部监事俞以
明、职工监事周琳。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分别是:韦利东、包小娟、王晨志、隋清、杨
国生、胡波、金戈。
(四)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6%。
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基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持续性原则,本激励计划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推出合适的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8.7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67.00万股的4.33%。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骨干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份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6人(占公司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员工总数998人的19.64%),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将终止行使。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将终止行使。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王晨志 董事/副总经理 7.37 2.55% 0.11%
熊学武 董事 6.00 2.08% 0.09%
隋清 副总经理 5.43 1.88% 0.08%
周军锋 董事 5.00 1.73% 0.07%
杨国生 副总经理 5.00 1.73% 0.07%
胡波 副总经理 5.00 1.73% 0.07%
金戈 董事/副总经理/董 3.00 1.04% 0.04%
事会秘书
包小娟 董事/财务总监 3.00 1.04%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骨 248.97 86.22% 3.73%
干员工(188人)
合计(196人) 288.77 100.00% 4.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