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立股份 60303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科 李文思
电话 0769-83338072 0769-83338072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
办公地址 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 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
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 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
世纪中心1号楼710 世纪中心1号楼710
电子信箱 investor@dghuafuli.com investor@dghuaful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2,030,781,966.89 2,033,305,559.15 -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349,434,403.40 1,334,740,090.16 1.10
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364,531,128.27 396,089,377.10 -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9,901,716.17 1,486,831.38 1,238.5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6,636,767.88 -319,929.53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4,166,910.98 -8,141,247.94 不适用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0.11 增加1.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1 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1 90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4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谭洪汝 境内自然人 36.65 75,748,700 0 无 -
谢劭庄 境内自然人 5.28 10,910,400 0 无 -
卢旭球 境内自然人 4.84 10,000,000 0 无 -
谢志昆 境内自然人 3.84 7,928,400 0 无 -
王堂新 境内自然人 2.84 5,870,800 0 无 -
林金涛 境内自然人 0.77 1,599,012 0 无 -
吴巧红 境内自然人 0.61 1,257,200 0 无 -
赵宇彦 境内自然人 0.52 1,064,700 0 无 -
肖紫君 境内自然人 0.38 794,660 0 无 -
童君华 境内自然人 0.34 700,000 0 无 -
白瑞 境内自然人 0.34 700,000 0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谭洪汝先生与股东谢劭庄女士为夫妻关系,股
东谢劭庄女士与股东谢志昆先生为姐弟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控
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性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控股股东谭洪汝先生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谭洪汝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各方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尚处于意向协议、尽职调查阶段。最终能否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具体交易方案内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