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外币理财 折算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理财产 品,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 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有关授权之日止。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 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 R3(中)级风险(包含 R3(中)级)以下风险评 级的理财产品。其中用于购买 R3(中)级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0 亿元。
3、合作主体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的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是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内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得一定的收益,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