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 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不超过 55,23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22,542,8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84.7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9,979,162.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020,822.5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2,542,830.00 元,资本公积 217,477,992.58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31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投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资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 56,000.00 42,000.00 16,802.08
2 补充流动资金 9,980.00 9,980.00 7,200.00
总计 65,980.00 51,980.00 24,002.0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